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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知道厦门公积金如何贷款?

提问者:李嘉图路2024-05-20

你好,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
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
4.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
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
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
开发商账户。
7.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
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解除,有关凭证返还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质人)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哦。

喝茶的樱桃 432024-05-20

公积金贷款额度需要查看您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具体规定。以下是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资料:
  可贷额度:为参与额度计算的所有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2倍,并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50%。有共同申请人且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缴存基数之和。
  公积金缴存基数:该职工上一年度平均月收入
  2.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应由申请人委托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价值评估,取购房合同价与评估价的低值作为购房总价款。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3.职工购买首套房的,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下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20%;房屋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30%。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60%。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购房总价款的30%。第三套房不予贷款。(关于公积金贷款房产套数认定以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为准)

易火贝木 362024-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