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填写《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经职工本人签名并由单位审核盖章后,
由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公积金中心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 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 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你好,你可以登录当地的官网进行查询,只要你登录你的个人信息。
你也可以去当地的行政大厅,里面有柜台可以咨询。
建议你自己网上查询就可以了,登录网址,然后登录个人账号,就显示余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