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公积金贷款上限最高60万。 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人、60万元/户。 二、贷款额度及年限确定原则: 单笔公积金贷款以夫妻为单位,贷款额度取以下三项额度的最低值: (一)按照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个人还贷能力系数×12(月)×实际可贷年限。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为借款人与配偶分别计算的贷款额度之和。 (二)按照规定的贷款金额占房屋总价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三)规定的贷款最高限额。 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借款人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龄。 连续、足额缴存公积金5年以上且具有稳定收入、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借款人,贷款期限可以延长1至5年。 最长贷款期限不得超过30年。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
目前南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同时按以下四种方式计算,取最小的一种为最高限额:(1)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0(倍),借款申请人(含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2)贷款年限按照月还款额度不应超过月缴存基数的50%确定;(3)办理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新建普通住房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的不超过住房总房价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