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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知道取公积金要什么证明?

提问者:肌肉小排2024-05-23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meteorakira 82024-05-27

办理条件:          职工需要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
受理地点主城区: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1.          渝中办事处(渝中区、大渡口区、九龙坡区)
2.          江北办事处(江北区、渝北区)
3.          沙坪坝办事处(沙坪坝区、北碚区)
4.南岸办事处(南岸、巴南)
原双桥区:工商银行双桥区支行
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办结时限:          立等即办办理程序: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及需开具缴存证明的职工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或由需开具缴存证明职工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分中心)办理。

可爱小伶伶 392024-05-17

公积金提取针对不同情况需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Antares米罗 382024-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