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都可以提取: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 购买二手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购买集资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购买拆迁安置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 偿还省直个人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 偿还住房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提前结清住房贷款提取公积金; 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收入的30%提取公积金; 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公积金; 职工工作变动提取公积金;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公积金; 职工享受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提取公积金; 因九种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公积金。
河南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
一、住房消费情形
1.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 偿还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
4.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
5. 其他住房消费
其他情形
6. 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户籍迁出本市
8. 在国外或责港澳台地区定居
9. 退休
1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1. 男性满50周岁或女性满45周岁事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
1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3.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