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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住房公积金贷款要什么条件?

提问者:jiangdan11013282024-05-30

你好,遂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1、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缴存人;
2、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以家庭为单位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
3、具有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房款的金额不低于30%;
4、申请人、借款人与购房人应为同一人,或互为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
5、有“中心”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还款保证人;
6、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需间隔时间不少于半年,才能再办理贷款;
7、“中心”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rosebonbon 182024-05-14

你好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胖子9451 52024-05-17

遂宁住房公积金贷款:
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的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以家庭为单位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购买或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房款的金额不低于30%;申请人、借款人与购房人应为同一人,或互为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有“中心”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作为还款保证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需间隔时间不少于半年,才能再办理贷款;“中心”要求具备的其他条件。

露丝奢望 112024-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