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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提问者:一缕青丝万缕愁2024-04-24

采纳率:59%  10级  2013.03.19
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一)提取范围
①职工离退休;
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③出国定居;
④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⑤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⑥职工本人、配偶及其直属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肾功能衰竭、肾移植后抗排斥治疗、慢性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症、红斑狼疮、肝硬化、精神分裂症九类)
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⑧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优优妈妈0509 242024-04-23

下面给你详细介绍一下,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且同时有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单位出具的《天津市(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按提取原因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
  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危改还迁房、集资建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职工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还需提供契税完税证明。  职工购买私产房、公有现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所购房屋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龚家少爷 102024-05-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行为发生后一年内提出申请);2。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还贷期间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间隔365天以上,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还贷本息额);3。租赁廉租房、公租房的,或租赁其他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的;4。退休的;5。职工死亡的;6。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7。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8。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在市外就业(工作调到市外)的;9。发生危重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每年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医保个人自付金额)。

楠辉之恋 47202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