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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提问者:b玻璃心2024-05-16

条件是: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购买商品房和单位集资建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首付款;购买二手房的,应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40%以上的首付款;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得低于建造、大修住房所需费用50%。
  4、同意按照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5、借款人没有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前,借款人及其配偶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大馄饨小馄饨 312024-05-20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silvia147852 312024-04-30

1、在海南工作并在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
2、申请贷款前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所在单位按规定为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贷款逾期连续3次或累计6次的不良信用记录。
4、购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5、所购房产不为申请人家庭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6、申请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能力。
7、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含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贷款或其他债务。
9、申请人所购买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

dianpingyao 152024-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