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流程:以一手房贷款为例
第一步贷款咨询
借款申请人向所购房屋公积金贷款银行进行贷款咨询,领取《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第二步提交申请
1、《一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夹》;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提供民政局婚姻状况证明);
3、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及首付款收据的原件及复印件;
4、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第三步签订合同
贷款银行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由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批后,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等相关贷款文件。
第四步办理抵押
由贷款银行或借款人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第五步贷款发放
由公积金中心委托贷款银行将借款人的贷款资金以转账方式直接划入售房单位账户。
第六步按月还款
自贷款发放的次月,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每月20日前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直至全部贷款结清。借款人最后一次还清剩余贷款时,应亲自前往贷款银行并在银行柜面办理还贷结清手续。
第七步注销抵押
借款人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凭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撤销房屋抵押证明到房地产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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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长沙市公积金贷款流程
1、企业单位:职员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包括连续3年签订1年期合同),且正常缴存长沙公积金12个月以上;
2、行政事业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
3、个体商户/自由职业者:与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缴存协议,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且贷款后继续缴存。
4、信用良好,收入稳定,有偿还贷款能力;
5、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6、具有认可的资产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