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如果离职的话需要的证件有 暂住证(这个好像不太重要 ,主要适用外来务工人员) 身份证 离职证明(在公司辞职办理离职手续的时候公司给的) 还要复印件。 去 住房公积金处(有的地方是要到你公司给你缴纳公积金的开户行) 领取办离职的时候 你可以问下,一般的公司离职的时候你说要提取公积金,他会给你一个小票(其实没啥用,就是上面说到哪里去领取和公交路线) 不需要预约 如果对你有帮助忘采纳 给个满意 谢谢!
符合本以下任一情形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一)退休;
(二)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三)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四)户籍迁出本市;
(五)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并应当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全部提取公积金一般是不可以的。
1.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购房发票和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以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办理提取)的,还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
件。
4.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先提取职工的《提取记录单》。若应先提取职工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则应提供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