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这种情况,需要原单位办理一个转出手续:
申请范围:
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也可以通过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连接互联网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办理场所:
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
办理条件:
1、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且为上海住房公积金网单位会员;
2、成功申请且已具备直联操作权限;
3、登录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并通过身份认证卡认证;
4、个人提供的新单位名称和住房公积金账号。
办理流程:
登录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在“账户管理”菜单中选择“转出”,按提示进行操作。
办理时限:
每个工作日九点到十六点三十分即时操作成功。
希望可以帮到你。
(一)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到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手续,经审核后,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手续。 (二)职工在市区范围内变动工作单位的,由调出单位到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管理中心根据调出单位填写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为该职工办理帐户转移手续。 (三)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原工作单位应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手续;待该职工重新就业时,由新单位再办理启封手续并恢复缴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是参保人员离开原就业地时,应到原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
二是参保人员到新就业地就业并参保缴费后,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新就业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的书面申请,并出示原就业参保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
三是新就业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确认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即与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联系沟通,按规定办理参保人员相关信息传递和基金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