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离开本市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重新工作的,可以把住房公积金转移。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所需要的资料是: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
3.购房首付款发票复印件。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借款申请表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