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提取指缴存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提取本账户内住房公积金余额月汇补缴住房公积金需经账确认提取提取部提取销户提取两种类型
、提取条件
职工列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修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关系;
(四)境定居;
(五)偿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六)房租超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
(七)职工困难领取城镇低保障金;
(八)遇其突发事件造家庭严重困难;
(九)进城务工员与单位解除劳关系;
(十)职工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期徒刑或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家定退休龄;
(十)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十二)管委规定其情况
公积金可以提取,条例提取政策的,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领取,需要你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以及购房合同,首付款票据,等材料,到你单位财会咨询办理提取手续。原则是一年可以提取一次,额度是不超过上一年还贷总额,第一次提取,可以全部提取,保留100元。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每个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都会制定一个管理办法。
此处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作例,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有:
第二十八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按本市规定的比例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四)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的;
(七)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八)女满45周岁、男满50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
(九)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十)经公积金管委会审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