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流程如下:
1, 用人单位为会员缴清公积金款项并办理会员减少手续
2,会员(申请人)填写《园区公积金会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申请表》或《公积金会员死亡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继承)申请表》,
3,携带相关材料报“中心” “中心”审核后,按规定办理会员个人帐户存款一次性提取手续 会员或其法定继承人办理公积金个人帐户一次性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