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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南海区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条件?

提问者:慕容诗月2024-05-19

佛山南海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奔跑的窝妞妞 272024-05-13

住房公积金提取步骤
(一)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已经修改的可跳过此操作流程;
(二)公积金提取网上预约:职员→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模块→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
(三)办理提取: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专柜→业务办结。
手续较多,办理比较烦琐,祝你顺利!

南噶希先生 402024-05-09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这是我的回答,希望你能够采纳。谢谢!

肥航哒哒哒 122024-05-21

你好,佛山南海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处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据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
  职工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搜奇猎怪 332024-05-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