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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积金转出办理材料有哪些?

提问者:Angelia84122024-04-26

这个资料也是比较多的,但是有些比较重要的有、单位在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或到建行网点购买《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  
(1)单位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并加盖印鉴章,一次办理多人转移的还应当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并加盖公章。  
(2)单位经办人或职工本人携带《申请书》、《清册》和下列资料到建行网点办理转移审核:  
两个单位之间转移应当提供的资料:  。  
从单位转移到管理中心集中户应当提供的资料:  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职工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一心不二 232024-04-05

你好,据我了解如下:
南京公积金转出办理材料有:
I.购房合同正本原件(黄色封面)
II.本人身份证原件;
III.预付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
IV.结婚证(非本人购房时需提供)。
b)二手房和存量房
I.房产证原件;
II.契税发票原件;
III.本人身份证原件;
IV.与原房主签订的购房合同(存量房为购房合同原件、蓝色封面);
V.结婚证(本人为非产权人或者共有产权人需提供)。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望采纳!

rayyeung23 212024-04-11

(一)申请办理转移时应提供的证明、资料
1、内部转移: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发生在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的单位之间的转移。应提供:  新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证明(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个人账号及单位账号和缴存银行)、原单位填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2、外部转移:指职工调入的新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到中心审核应提供资料:新单位出具的经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盖章确认的证明(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个人帐号及单位帐号和缴存银行)、原单位出具的  关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异地)申请;  到原缴存银行办理应提供证明、资料:经中心审核的异地转移申请、原单位填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二)公积金转出办理流程
1、内部转移:  转出职工向原单位提供新单位住房公积金证明→原单位持填制完成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和转账支票直接到缴存银行办理→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出。

没腰的麦兜 232024-0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