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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弱的问下合肥公积金能取出来吗?

提问者:切尔西在成都2192024-05-25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但是需要员工满足提取条件才可以申请提取。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yuyanyanbobo 492024-05-23

你好,合肥公积金能取出来的,情况如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希望能帮到你

珍妮爱美食 312024-05-12

您好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喵喵:小妹 272024-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