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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是什么?

提问者:Z.L.小姐2024-05-26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风舞飞雁 502024-05-29

1.带齐支取审核所需资料,到中心办理公积金支取初审。
2.初审完打印支取单据,后回单位加盖全套财务印鉴章,返送到中心,领取支票。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支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jennifer1959 182024-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