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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公积金支取要哪些手续?

提问者:米拉妹妹122024-05-23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谢谢

毒师999999 262024-06-05

步骤一: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待单位对购房情况进行初审后,出具加盖了单位印鉴的《四川省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步骤二:持《购建房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购房证明资料到中心办理提取审核  步  
骤三:经中心审核后,由单位开具转账支票到公积金缴纳银行办理支付手续。如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贷款时应提供:所在单位填制并盖章的《四川省职工购  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本人住房贷款合同原件;还贷存折或还贷储蓄卡(须在存折上打印出或提供最近月份的还款记录);配偶方提取时,还应提供结  婚证或户口簿原件。如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交房款时应提供:所在单位填制并盖章的《四川省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本人和开发商签订的经备案  登记的购房合同原件;房地产开发商收款账号、收款银行;配偶方提取时还应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

zjxlhzyt虹 262024-05-23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饕餮江江 482024-06-01

根据四川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先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填写《四川省住房公积金业务审批表》,到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并盖章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就可以到公积金开户银行提取存储余额。

windy幸福快降临 362024-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