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异地建立正常缴存的公积金账户后由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开具相应的证明(包含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帐号、个人姓名、个人公积金帐号、身份证号码、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行号、开户行帐号)并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盖章。拿着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回原公积金缴存地办理公积金转移合并手续。
不可以的,公积金都是本省的给转,如果是别的省份的,能给你提出来,到另外的省份要重新交的 去别的省工作,公积金只能取出来,在别的省建立新账户。不能转账的
可以的,只要在长春这边的单位先开户,把公司名称,帐号,开户公积金银行帐号,你的姓名,公积金帐号告诉外地的单位就行。是有制式表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