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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什么情况下可以取谁知道?

提问者:疯*草莓2024-05-3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2、3、4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你如果有符合上述条件中某一条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有关证明及材料,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如果有关证明和资料中是夫妻中一个人的名字,办理提取手续时带上户口本、双方的身份证及结婚证,可以提取对方的公积金,但提取的额度不能超过有关证明资料中的金额。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大酸杏儿 252024-05-26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办理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蓄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4、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5、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liuyanfei0451 262024-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