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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清楚潮州市公积金提取的条件有哪些?

提问者:呼伦小贝尔2024-05-24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离休、退休的。  
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waterimilan 342024-05-17

潮州公积金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内的存款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符合法定离、退休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职人员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失业(下岗)人员凭居民身份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和劳动部门或医院(县级以上)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
(三)户口迁出潮州的。申请提取时,提供户口迁移证明。  (四)出境定居的。申请提取时,提供经签证的护照或定居签证。
(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供死亡证明和与死者关系(赠与合同)证明。
(六)外来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和本人身份证。
(七)购买自住住房(含经济适用房、二手房等)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买卖契约和购房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书。
(八)新建、改建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时,提交规划、建设部门允许新建、改建的证明。
(九)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时,提交房屋安全鉴定管理部门或“中心”、所在地“管理部”认可的部门出具的房屋鉴定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十)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申请提取时,提交购房贷款合同和上次偿还贷款的证明。首次可提取个人专户中的全部款项,在贷款期限内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但每次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贷款余额。

木姑娘Zara 132024-05-31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刘阿奔好运来 482024-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