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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武汉房贷商转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条件?

提问者:家装e站重庆站2024-05-14

在武汉住房公积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
  基本条件
  1、借款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公积金贷款审核标准;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真实购房行为,且除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房行为一般发生在一年以内;所购住房权属清晰、手续合法齐全且无法律纠纷;
  5、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6、同意以所购住房进行贷款抵押,或以国债、银行定期存单、有价证券等管理中心认可的方式提供担保。

寒风夜雨119 502024-05-18

1、贷款人具有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2、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6个月及以上,贷款期间还款正常、无逾期贷款,并提供由贷款银行出具的原商贷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证明;
  3、原商贷借款人为单身,在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时已结婚,需出具借款人夫妻双方约定原商贷所购房屋产权共有的公证书及共同还款声明;
  4、原商贷房屋购买人为父母子女(不包括与多个子女)联名购买的,可以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共同签订转公积金贷款抵押合同,提供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将房屋用作公积金贷款抵押且共同还款的具结书,并进行公证。父母子女直系亲属关系的认定,以户口薄、户籍管辖部门的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方式为准;
  5、原商贷借款人未缴存公积金、其配偶方正常缴交公积金并符合转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办理转贷。

挑剔的嘴 402024-05-16

(一)、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或三个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三)、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六)、其他规定条件。

周大侠go 8202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