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建部相关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一下材料: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表;
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和户口薄、暂住证等有效居留证明;
婚姻状况证明;
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工程概预算;大修自住住房的房屋权属证明、房屋安全鉴定证明、工程概预算;
已支付总价款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凭证或者契税完税凭证和二手房估价报告;
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或材料。
办理流程如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
管理中心审核;
签订合同;
办理贷款担保抵押;
受委托银行发放贷款。
首先职工向单位申请,单位予以核实后给职工开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盖好单位预留在银行的印鉴。职工将借款合同,每月还贷款的存折及支取申请书带着,到上储蓄所办理。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房。
使用住房公积金办理按揭贷款购买二手房共分七步,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一、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雹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