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求解铜陵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提问者:篠田麻里子2024-05-12

一、住房消费情形
1.  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2.  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3.  偿还本市或外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本息
4.  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
5.  其他住房消费
其他情形
6.  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7.  户籍迁出本市
8.  在国外或责港澳台地区定居
9.  退休
10.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11.  男性满50周岁或女性满45周岁事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
12.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13.  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catcat654321 232024-05-08

你好  ,可以提取,在提取时应提供职工本人在外地购房合同(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酒窝喵喵兔 232024-05-19

铜陵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储存余额: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受所在地限制);
(二)  参加集资建房的;
(三)  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同时具备);
(五)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  承租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比例的;
(七)  出境定居(含自费出国留学或因私出国一年以上)的;
(八)  非铜陵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  户口迁出铜陵,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十)  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承租自住住房的;
(十一)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樱桃小胖妞儿 162024-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