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的手续是: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可以去单位会计那领取...如果没有就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去...然后单位盖章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填写《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经办人或提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2、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批,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提取人持《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4、职工住房公积金已转入公积金中心托管户封存的,可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一)个人申请
1、提出申请;
2、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和《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
3、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备案。
(二)单位审核
1、审核个人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2、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审批
1、核对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
2、核定提取金额;
3、收集备案资料;
4、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及《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上签署审批意见,并加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专用章”印鉴。
(四)办理提款手续
1、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同城采取转账方式,转入职工所在单位账户,异地采用电汇或者信汇到调入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汇费由汇出地公积金中心负担)。
2、个人提取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将开具的转账支票直接转入贷款银行为借款人开设的专用账户,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一年可提取一次。其它情形的提取,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用转账支票转入职工所在单位账户,再由单位提取现金支付发给职工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