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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积金的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提问者:青岛崂山逗号2024-05-21

公积金的提取需要的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
2、建造自住住房的。
3、翻建自住住房的。
4、大修自住住房的。
5、离休、退休的。
6、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7、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8、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10、偿还因购买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
11、偿还因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银行贷款本息的。
12、租房的。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4、职工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5、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16、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奔跑吧笑笑 42024-05-05

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条件是:(一)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二)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大嘴小鲨鱼 72024-05-12

公积金的提取需要的条件:
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麻辣个鸡的 112024-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