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是啥?

提问者:阳光的玖零2024-04-13

一、调整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倍数    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的缴存余额挂钩倍数由20倍调整为30倍。缴存余额在一万以下的借款申请人,不受余额挂钩倍数的限制,原则上均可贷到30万元。    二、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    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成。对已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住房贷款余额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成;对已有一套住房但未结清相应住房贷款余额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成,执行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对购买第三套住房的不予以贷款。    三、停止向借款人收取期房阶段性担保费    担保公司向借款人收取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期房阶段性担保费,改由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不再向借款人收取。    四、连续缴存六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符合其他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成都市缴存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从外地调入成都工作的职工,在成都缴存公积金不满6个月的,提供由外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连续正常缴存证明后,缴存时间可合并计算。    五、单笔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    六、成都籍职工回蓉购房可办理异地贷款    成都市户籍职工在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成都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公。

空山微风 52024-04-16

《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实施细则》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管理,根据《成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关于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
  单笔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包括共同借款人,下同)申请贷款时上月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之和X20(倍)。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以成都公积金中心的认定为准,违规汇缴、补缴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二、关于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借款人申请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退休年限(即:男不得超过60岁、女不得超过55岁);主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均具备申请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按剩余工作年限较长的一方计算贷款年限。
  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的借款人,具有偿还能力且个人信用良好,能有效实施贷款后管理的,经成都公积金中心认可后可适当放宽贷款期限至退休后1—5年。贷款期限延长至退休后的,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后,方能提取本人账户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三、关于住房公积金首付款比例
  (一)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
  (二)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50%,贷款利率按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四、关于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对象
  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对象仅限于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主借款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及未成年子女),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

缘分百合 202024-04-19

您好,成都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是,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个人住房贷款。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江河装饰 312024-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