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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问大神南京公积金能取吗?

提问者:微微姐222024-05-18

买了房子一年之内的,直接去单位拿支票然后去银行提取,带上房产证明什么的,贷不贷款的都可以。一年以后的,也是去单位拿转账支票,一年可以提取一次,只可以用来提前还贷。一般在建行,南京市区也不是每个建行都可以办,要看你的单位的归属,具体的还是要去建行问一下。

jerrystone 222024-05-19

可以,条件是你不再在南京找工作,换了一个城市。否则你的公积金是不能取出的。
只有以下情况才能提取公积金:
一、购买住房提取    ;
二、拆迁安置提取    ;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包括居民楼“填平补齐”等);
四、偿还住房贷款(包括异地贷款)本息提取    ;
五、租住住房提取    ;
六、租住单位集体宿舍提取;
七、火灾、洪水、龙卷风等自然灾害使自住住房受损提取;
八、离休、退休提取;
九、出境定居提取;
十、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提取    ;
十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不含两年);
十二、持有残疾证(含完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
十三、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十四、人民法院判决书涉及住房公积金提取    ;
十五、外来择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十六、缴存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望采纳

s泡沫之殇y 232024-05-17

你好,只要满足下述条件中的一种即可申请提取部分或全额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房自住房;
(4)离休、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出境定居;
(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014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吕鹤是谁 32024-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