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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公积金贷款条件有哪些?

提问者:Gemini95242024-05-13

1、申请购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1)申请公积金借款的借款人必须是连续缴交一年以上(有些地方规定6个月)公积金的,停缴、欠缴、缓缴公积金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原来是2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6)贷款人须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2、需提供的资料:(1)借款人及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证明(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已婚的提供结婚证。(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如有)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审批表、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单位开具的工资收入证明。(5)不低于房屋总价30%的首付证明。

睡神熊猫 322024-04-28

省直的公积金条件确是比地方的要好一些,最高不超过50万是有的,但还是有些公式的,以低值为准。但如果计算出来的额度低于20万的,貌似是倒可以按20万来核定(即至少可以贷到20万)。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低于省直中心当年公布的最低缴存额标准的,其可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挂钩。其计算公式为:可贷款最高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都已参加住房公积金的,按双方可贷款额度之和测算

孙家员外 392024-0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