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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个人能否提取公积金?

提问者:我是新悦2024-05-15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一)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五)出国、出境定居的;  
(六)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七)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第二十二条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三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审核,并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蔷薇紫馨524 232024-05-21

个人能否提取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存入个人公积金账户后,这钱到底怎么用,个人能否提取?”网友“比目鱼”提出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与储蓄不同,住房公积金不能随便提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将重点支持职工购买保障性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首套普通商品住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介绍。
职工死亡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或者相关权利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专户,由公积金中心代管。
此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籍迁出本市的;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女满45周岁、男满50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的;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之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都可以按相关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存储余额。

jessiedido 422024-05-16

1、住房公积金,有个人账户,企业和个人缴纳的费用,全部形成个人账户总额,就如同银行的零存整取所有权属个人,辞职后只不过停止了存钱,但账户的钱还是你的,只要符合公积金提取规定,随时可以全额提取,以后也可以续交。2、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浦江海鸥 412024-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