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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谁知道都有哪些?

提问者:Titi0808082024-05-09

1.陕西省内缴存职工,在西安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自住普通住房,具有本地户口,在省内异地工作的可办理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非本地户口,须提供本人或配偶在当地工作或学习的相关证明;
  2.借款人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且账户状态正常;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
  4.借款人征信报告中近5年内没有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贷款违约记录,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5.同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规定。

有前有钱 52024-05-14

一、西安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5、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6、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二、需提供的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如有)的有效身份证明、户口簿(第二代身份证需要复印背面页,户口簿应复印扉页、户主页、借款人及配偶页)。
  2、婚姻证明:未婚的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离婚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未再婚证明(离婚证、法院判决书或裁定书,未再婚证明由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处开具);已婚的提供结婚证。
  3、借款人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原件。
  4、借款人本人及其配偶(已婚的)共同填写的借款申请表、单位开具的缴存住房公积金证明、工资收入证明、借款人银行卡最近一年的流水。
  5、借款人先行交付给售房单位的不低于协议规定的首付款收据。

2岁半的猫 262024-05-27

您好,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西安市城镇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单位及个人能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4)、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5)、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  (6)、同意按照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孙美霞11 332024-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