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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提取住房公积金方法有谁清楚?

提问者:蓉儿…点滴缘2024-05-14

你好:方法如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其中第六条对谁都可以使用。
方法如下:
你到房产中介开一张月租8000,租期为半年的租房合同,那么在你月薪是5000的前提,你根据房产中介提供的租房合同、发票可以提取1.6万的公积金余额。当然需要你的账号中有足够的资金。一般一次只可以提取余额中的70%。

zhouchang1988127 222024-04-30

吉林提取住房公积金方法: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
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5、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工作调离、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习习谷风 482024-04-26

你好,全国公积金提取条件在政策上都是统一的,吉林公积金提取条件为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住房,月房租支出占家庭工资收入比例25%以上的;4.离休、退休的;
5.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6.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入校学习、被判刑、出境定居、工作调动、单位依法宣告破产等原因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8.职工患有重大疾病,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需要说明的是,  自住住房是指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居住其内且对该房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也就是说所购、建、大修住房的产权归职工所有。

人艰不拆XP 42024-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