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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提公积金需要哪些条件?

提问者:鲁鲁鲁德林2024-05-19

一般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离休、退休的;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1年后仍未重新就业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出国(境)定居的;  (四)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财产代管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五)调离本市行政区域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非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  (二)翻建、建造自住住房的,自审批之日起1年内;  (三)大修自住住房的,自危房鉴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  (四)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自贷款结清之日起6个月内;  (五)无房户租赁住房用于本人居住且每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或者承租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的;  (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形。  符合前款第(一)、(二)项规定条件的,同一套住房可以提取一次;符合前款第(三)、(四)、(五)、(六)项规定条件的,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多次提取间隔时间应当在1年以上。  职工符合第五条、第六条规定条件,但本人或者其配偶有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尚未结清的,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结清时准予提取。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但为住房公积金借款人提供了联合担保的,在借款人未还清贷款前,不能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五十岚零 302024-05-21

需要有以下的条件: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等。

始终不遇 152024-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