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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

提问者:艾迪奥特曼2024-05-29

肇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014年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贷款额度、办理贷款的相关项目收费以及异地互认的规定。肇庆本地宝将会持续关注肇庆市公积金新政策的最新消息,大家可持续关注。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未实施)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肇庆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肇庆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1、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以公积金账户开户缴交时间为起始时间)
(1)申请贷款时申请人公积金账户显示迟缴三个月以上的,须及时补缴后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申请人因工作单位变动,发生住房公积金转移,中途停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一年,新、旧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合并累计缴满一年的情况,可视同正常缴满一年;中途停缴超过一年的,须在新单位缴存公积金满一年,才能申请贷款;
(3)申请人公积金账户显示为封存和停缴的状态的不符合我市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2、申请人在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所购住房都必须在肇庆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自建房须在公积金缴存地范围内);
4、申请人必须是所购(建)住房的合法产权人或产权共有人;
5、申请人能提供贷款所需资料。

粉红猪大大 192024-05-16

条件:
1、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365天,并自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不良贷款记录或不良信用记录。
3、不是第三套房。

飞龙在天wxd 72024-05-18

1、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4、不享受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5、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蝶澈kaixin 382024-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