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求告知怎么代取公积金?

提问者:大懒虫杰2024-06-06

代取公积金  先申请后提取  进行代取公积金这一步之前,首先要做的是申请提取公积金。一般情况下,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公积金贷款的可在最后一次还贷时提取;    商业贷款的可提取两次,分别为购房时提取一次,最后还贷时提取一次;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并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非本市户籍或户籍迁出本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等。    各地方对于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可能会有补充或者增减,具体以地方的实际规定为准。只有满足以上条件之一,你才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并且遇到代取公积金的问题。

刘阳780210 202024-06-17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1、《你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本人身份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
  除上述材料,按不同提取情形,还需分别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a)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已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的县(市、区)需先经备案登记)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b)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产买卖合同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或契税证。
  (c)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发票联),以及公有旧公房出售分户审批表的复印件。
  (d)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买卖)合同(或批准文件)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e)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或安置)协议书(或购买房屋协议书)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寻梦的蒲公英 42024-05-28

你好,代取公积金  先申请后提取  进行代取公积金这一步之前,首先要做的是申请提取公积金。一般情况下,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公积金贷款的可在最后一次还贷时提取;  商业贷款的可提取两次,分别为购房时提取一次,最后还贷时提取一次;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并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非本市户籍或户籍迁出本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等。各地方对于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可能会有补充或者增减,具体以地方的实际规定为准。只有满足以上条件之一,你才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并且遇到代取公积金的问题。

mfiongfiong 412024-06-06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原则上应由职工本人办理,并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除签约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外,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职工配偶、同户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单位经办员或经职工单位认定的代办人可以代办。除提取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职工配偶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同户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经办员或经职工单位认定的代办人还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嗷哟嗷哟 302024-05-30

公积金提取原则上应由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除签约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外,职工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的,职工配偶、同户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单位经办员或经职工单位认定的代办人可以代办。具体的提取流程是:
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    
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
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
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
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
6、管理部人员在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第一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一同退单位经办人,第二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同留存。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Charleswpf 132024-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