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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谁了解?

提问者:秋林花语2024-05-15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查询卡,填写《省直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并按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家具加工批发 362024-05-25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可凭有效资料,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单位审核栏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财务专用章予以确认。
已转入省直中心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凭提取资料直接到省直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希望能帮到你。

青青园中葵me 322024-05-09

提取材料
1、申请人及其配偶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关联的活期储蓄存折、储蓄卡);
3、结婚证或婚姻证明;
4、当年度月还款凭证(须有最新贷款余额、剩余期限等贷款信息,贷款银行盖章确认);
5、借款借据或个人贷款支付凭证(借款合同里借款期限、借款金额、利率等贷款信息齐全的可不提供)。
提取流程
1、携带提取材料,前往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购买自住住房贷款的”和“建造自住住房贷款的”  的,经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管理部前台扫描录入系统并成功办理提取业务。
3、在管理部门申请签定《大连市住房公积金自动划转提取委托协议书》,签约时,本人须到场。
4、成功签约后,提取信息不发生变化的,按约定每一周年进行自动转扣。

豆瓣酱7 352024-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