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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下郑州公积金能取出来吗?

提问者:zhang太太2024-05-19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4)死亡。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yyy777777777777777 152024-05-21

郑州公积金能取出来的,情况如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爽爽小无敌 472024-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