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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公积金提取流程有哪些?

提问者:晴猫猫天2024-04-29

1.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由职工本人(死亡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报申请。
2.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申请单”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单位财务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报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
3.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4.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可领取账户内的公积金存款。

兔兔我要幸福 222024-05-03

准备好资料然后直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填写提取申请书,提交租房合同,支付房租的发票或者收据,身份证,公积金联名卡等。公积金一般需要手续有(各地区会有差别):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借款人家庭经济收入证明。  3、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4、自筹资金的金额、来源及证明。  5、购买住房的提供符合规定的住房购买合同或协议。

猪头小队长1982 272024-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