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住房公积金可以随便取吗谁知道?

提问者:火野丽Q2024-05-19

首先我说明一点,提取是从你开始交公积金开始到你退休期间,退休就不能提了(到退休年龄后可以一次提完公积金)
其次,提公积金必须先形成买房事实,才可以提取,
一套房子只可以提一次(贷款期间按时还款可以每年提一次),你若再买还可再提。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veinna2002 242024-05-22

住房公积金一生中能取几次没有限制,提取必须符合条件,不是随便取的。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shchengzhang 152024-05-16

1.、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      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乡镇或城镇用地证明(土地使用证)或原房地产权证、区、县建管部门同意建造、翻建的批复、提取人与建房人或土地使用人或原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      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区、县房管部门关于房屋需要大修的证明(城镇地区私房可凭危房督修通知)、乡镇或城镇用地证明或原房地产权证、大修工程费用的收据或发票、提取人与土地使用人或原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2.、离退休
离、退休人员本人的离、退休证(失业人员无法取得离退休证可凭养老金发放卡);
3.、死亡
户口注销原因是死亡的户籍证明或法院宣告死亡证明或医院死亡鉴定通知书、继承人合法继承身份的证明材料(可以是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或经公证处公证的遗赠书或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4.、户口迁出本市
户口注销迁出本市的户籍证明(或外省市的户籍证明);
5、完全丧劳
市或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猪猪的面团 442024-05-04

您好,就我知道的来说,是不可以的,只能在贷款满一年后支取不超过当年偿还贷款的本息之和,个人帐户余额不够时,只能按余额支取。但至少要在您的公积金账户上保留一定的数额。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

记住我88 32024-0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