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弱弱的问下可以先提取公积金再贷款吗?

提问者:文燕大侠2024-05-08

我知道是如果你还正常交存公积金就可以继续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提取和公积金贷款是两个概念。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你建立公积金账户12(含)个月以上,累计正常交存公积金12(含)个月以上,且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交存状态。公积金贷款不会考虑你的个人公积金账户有没有钱,只要你符合上述条件就可以公积金贷款。还有一个前提是你目前没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一次只能贷一笔,还清后才能进行第二笔的申请。

小于吃饭了 372024-05-07

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并不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为: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中心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须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七)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西角阿希 302024-05-19

公积金先提取再贷款是可以的,实践中,劳动者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都这么干。劳动者可以持相关的资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和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望采纳。

阿满思密达 18202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