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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公司怎么转让?

提问者:小洲洲大肚皮2024-05-16

1、不需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构成缴纳土地增值税的条件有两个,一是转让土地使用权,即老百姓通常所说的过户;二是转让方取得收入。两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你们公司转让的是公司股权,土地使用权并未变化,中间不涉及土地产权过户的事项,因此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
2、分次转让
虽说根据税法不缴纳,但是由于某些原因(你懂的),实际工作里,税务总局曾经发布过一个文件,针对的就是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国税函〔2000〕68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转让股权名义转让房地产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问题的批复),根据这个文件,一次转让100%的公司股权,且公司的主要资产体现为土地、房产的,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687号文是税务总局反避税的文件,但是从法理上讲,因为与上位法冲突,它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是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比税务总局级别高,税务总局的文件与国务院不一致的,无效),据说这个文件最终也没有执行。
为了避免出现问题,后来大家再碰到类似的情况时,都刻意规避了一次100%转让股权的方式,所以建议你分次转让。

抠脚大象 282024-05-05

这个得具体而论,  公司类型,年限,带不带税控,有没有资质之类......  有没有地址,而且各地区的价格也不一样。  注册一个也得看这些情况。你想问个大概价钱,这个如果不了解你公司的话,是无法给出一个大概的价位。所以你要是想问具体详细的价钱还是去咨询一下专门的代理机构。

黑糖朱古力 292024-05-16

房地产转让的条件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转让也无效:
(1)达不到下列条件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开发的,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②属于成片开发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③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况。

阿富汗小海参 52024-05-09

可以,但应符合相应的规定和条件。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埋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
 也可以采取股权收购的方式,即通过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来完成土地的使用。

微微姐22 32024-0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