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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南古民居保护一般要求有哪些?

提问者:MindTheGapPlz2024-05-17

一是由政府审定公布需要保护的传统民居对社会公布,培养公民保护意识,以形成社会监督风尚;二是对已公布为保护对象的传统民居实施挂牌保护。由文物、规划、城建部门登记造册,并提出相关保护要求;三是制订保护维修规划,落实专项保护维修资金,分批对这些传统民居进行一次全面保护维修,然后再每年制定专项维护经费。对已改建的部分,恢复原貌,添建部分予以拆除;四是对一些保存完整、具有较高历史价值的优秀传统民居,逐步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纳入《文物保护法》的保护范畴;五是逐步对一院多户的住户进行搬迁,或将房产收为国有。

dt930014240 422024-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