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劳务承包资质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建筑施工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50~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员。建筑单位土建工程10000平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10000~50000平之间的工程,至少2人;50000平以上工程,至少3人。劳务单位:50人以下的项目,配至少1人;50人~200人的项目,配至少2人; 安装工程造价在5000万以下的,至少1人;5000万至一个亿的,至少两人;一个亿以上的项目至少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