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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产房纠纷法院受不受理?

提问者:南宫亦忆2024-05-10

只要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纠纷和人身关系的纠纷,并符合起诉条件,法院都会受理。
即使一方是行政机关,只要他不是作出的行政行为,而是一般的民事行为,如出租房屋、购买设备等,他也是普通民事关系的一方,照样可以起诉。(如果行政机关一方作出的是行政行为而侵害了个人的合法的权益,则相对方可提起行政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无锡美艺馨 92024-05-03

公产房纠纷目前各区法院都暂时不受理,你可以与所在区法院再确认一下。
按照你的描述,可行办法是  将公产房过户至你姥姥名下,再做打算,关于公产房过户的程序与要
求,建议你直接向管理部门核实。

孤星马哥 462024-04-29

公产房纠纷目前各区法院都暂时不受理,你可以与所在区法院再确认一下。公产房纠纷不予立案,以公产房争议属行政管理范畴或由政府相关政策调整为由不予立案;公产房使用权相对独立于国家所有权,使用权没有期限限制并可继承、转让;所有权人行使所有权受到使用权人的限制,特别是单位分配给职工的公有房屋使用权,更是凝结着职工的劳动补偿价值。

huangmanjing 232024-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