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企业名称为:**市**建筑工程公司。公司住所设在:**市**区**路**号。公司经济性质是集体所有制,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是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根据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路线,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经济的总方针,贯彻执行国家计划、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接受工商、税务、财政、审计、银行等有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管理。
本章程如有不尽事宜或者由于公司情况变化,需要修改补充的,按第二十三条进行修改补充。 企业主管部门:(盖章) **市**建筑工程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0X年XX月XX日
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1.1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规范企业自身行为,充分体现企业整体管理素质、管理水平,增强市场应变能力竞争能力,确保企业管理体制在现代市场发展中的有效运行和不断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2 本办法依据《企业管理实施细则》等多方面内容进行修订补充完善,凡在公司范围内从事项目施工、生产、经营等有关活动的单位、部门、均适用本《规定》。 1.3 在此之前所有与本《规定》有违的规定均以本规定为准,此后如有新的规定以行文为准。 第二章 企业的体制、领导机构 2.1 本公司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集体所有制企业,实行公司---项目部---分公司---构件厂----施工班组三级管理;财务管理实行二级核算二级管理模式。 2.1.1 公司统一下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劳务、财务等各项规章制度,统一指挥全面管理工作,组织均衡生产、经营,在经济上进行各项经济、指标的总体核算。 2.1.2 项目经理部(厂、分公司、站)中心任务是参与工程竟标投标承揽任务,组织劳务组合,生产配置,合理使用资金、材料,保证优质高效的目标实现,在经济上实行单工号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