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一、申请材料
(一)首发申请
1、市国土部门提供的住房补贴发放审核批复(验原件,收复印件);
2、申请人所在单位开具在深工作证明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作单位属财政核拨经费机关事业单位的,需提供编制卡(含本人姓名页)复印件,并由人事单位盖章。
(二)续发申请
申请人要通过所在单位分别于每年的三、六、九、十二月底前提供申请人当季在深工作证明原件;若现工作单位不同于原认定申报单位,应同时提供原单位开具的离职证明。
(三)发放标准变更申请
申请人应提供市国土部门开具的住房补贴发放审核批复(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发放时间
住房补贴一般每季度支付一次,下季度发放上季度的住房补贴;
三、办理查询
请登陆人事局网站
四、领取住房补贴请自行通过银行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