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题

租赁房屋信息证明材料谁知道都需要哪些?

提问者:天津小吃好2024-05-29

1.房东的身份证明
2.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3.房产证(如果房产证未办下来,可提供购房合同)
4.完税凭证(提供上述资料,先到税务局缴纳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等)
开具租房发票,必须到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局开具,我们单位开过,也是这么取得租赁发票的

A喵是kuma酱 152024-05-15

首套证明需要的是带户口本,身份证(未婚)到房产中心开(其实自己可以不用去,家人可以帮忙去)后面办理贷款需要
1、拿房产中心开的首套证明  
2、自己带上未婚证明(民政局开,需要身份证,户口本)  
3、公司单位开的收入证明。

六月的橙子 502024-05-19

1、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a、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b、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c、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
d、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
e、房屋产权所有人已经死亡的,该房屋法定继承人须有办妥房产继承过户的证件。
其中,向境内的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私有居住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公安派出机构核准发给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向境外单位或个人出租非外销批租地块上房屋的,则还应提交市房地局或浦东新区规土局审核同意的《涉外租赁申请表》;出租已抵押房屋的,则还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
2、承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境内个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单位(包括"三资"企业)需租用私房作居住使用,须有其上级主管部门证明,属于外地驻沪机构还需本市经济协作办公室同意进驻本市的证明,以及区房管局、县房管所(以下简称区、县房管局(所))同意租赁私房的批准件及工商注册登记证明;
境外人土须提交护照或回乡证明;
外国或港澳地区驻本市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需租用私有房屋,除须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外,还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并由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定的单位代办租赁,属于外国领事馆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特种用房经理部代办租赁;属于外国、港澳地区企业代表机构租用的,房屋所有人应委托市房产交易所代办租赁。须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合法资格证明。
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程序
1)查询待出租房屋的产权档案情况;
2)签订租赁合同;
3)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申报登记备案;
4)现场勘查;
5)填发《房屋租赁许可证》。
希望以上回复能够对您有所帮助,望采纳。

mengjia097 502024-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