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 提交所需证件
1. 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2. 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的需到所在民政局开据单身证明);
3. 收入证明(需盖公章)。
第二步 看房评估
根据抵押物所在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进行评估。房屋一般可以贷款到评估价的5-9成。
第三步 在银行面签合同
房屋评估后,还需要办理房产保险手续及相应的贷款审批手续,并与审批同意发放贷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第四步 抵押登记
借款人持房产证、借款合同到房产所在区县房地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机关费用由借款人承担。
第五步 放款
抵押登记办理后,银行方可发放贷款至借款人个人储蓄帐号中。
房屋抵押贷款所需要的资料是:房主(已婚)夫妻二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房本、结婚证、银行流水和收入证明等。
办理流程:评估房子——银行面签——银行批贷——建委做抵押登记——银行放款。
办理周期:北京的房子全款的情况下资料齐是15-22个工作日左右,具体要看房子是哪个区域的。
希望能帮到你。
房地产抵押登记一般包括抵押权设定的登记和抵押权实现后的登记两个环节。抵押权实现后的登记可分为抵押权因债务如期被履行时的注销登记,与房地产权因折价或变卖、拍卖后的过户登记,后一项严格来说不属于抵押登记,而是产权变更登记。
抵押当事人应自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管理部门;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
)、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应当向登记部门提供下列文件或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