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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土地政策具体有哪些?

提问者:我爱蟹爪兰2024-06-20

你好,棚户区改造土地政策:1、凡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证书。2、政府划拨的土地可以办理土地证。到国土局办理。  符合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棚户区属于政府土地划拨,可以办理土地证。

蛋糕上的草莓1 412024-06-03

棚户区改造土地政策具体有:
一是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安置还房用地纳入当年市、县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排。
  二是棚户区改造安置还房以及在原棚户区用地上修建的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划拨方式供地。按划拨方式供地的部分土地,除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外,一律免收土地出让收入。
  三是棚户区改造安置还房实行原地和异地建设相结合,以就近安置为主。对异地建设的,根据城市规划选择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的区域。城市规划区外国有独立工矿企业棚户区及国有煤矿、林业、农场(垦)棚户区改造时,职工需进入城镇异地安置的,可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其原有土地使用权由政府收回,土地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收储中心统一收储。
  四是对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涉及到的零星分散集体土地需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优先安排年度用地计划,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其土地出让收入按收支两条线的原则,收取后由政府酌情用于棚户区改造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小特别16 312024-06-02